第一章 王勃:初唐天空的那道惊雷 (第3/3页)
顺……可惜了啊。”那声叹,轻得跟羽毛似的,却被江风吹得老远,好像连江水都听见了,浪头拍得更轻了。
谁能想到,这竟是王勃这辈子最风光的时刻。
几个月后,洪泽湖边。王勃背着个小包袱,沿着泥路往前走,鞋上的泥都快干成硬块了。他身上的青布衫更旧了,脸上的疲惫也重了,眼窝都有点陷进去——从洪州到交趾,路远得很,他走了快俩月,钱也快花光了,有时候一天就吃一个馒头。
那天下午,天变了脸,乌云跟黑布似的压下来,风“呜呜”地刮,跟哭似的,芦苇丛被吹得东倒西歪,叶子“哗哗”响。王勃雇了个小船,刚划到湖中间,就下起了大雨,豆大的雨点砸在船上,“噼里啪啦”的。
船家慌了,一个劲儿地往岸边划,可风太大了,船根本不听使唤,在浪里跟片叶子似的晃。王勃站在船头,衣服被雨浇得贴在身上,冷得打哆嗦,可他还抬头看天,乌云黑得跟墨染的似的。
恍惚间,他好像听见了滕王阁的琵琶声,还有歌姬的歌声,混着江浪声,一会儿近一会儿远。
突然,一个巨浪“呼”地就拍了过来,跟座小山似的,一下子就把小船掀翻了。王勃只觉得眼前一黑,嘴里呛进了水,然后就啥也不知道了。
第二天早上,雨停了,洪泽湖静得吓人,只有几块船板飘在水面上,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路过的渔民看见船板,还念叨了两句:“昨儿个的风真大,怕是又有人出事了。”他们不知道,沉在湖里的,是那个写出“落霞与孤鹜齐飞”的年轻人。
那时候,遥远的长安城里,天刚亮。城楼上的晨钟“嗡嗡”地响,把整个城市都叫醒了。
朱雀大街上,一个新科进士穿着红袍,昂首挺胸地走着,嘴里还大声背诗:“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声音里全是骄傲,路过的人都停下来看他。
东市的书肆里更热闹,几个商人围着一个抄本,吵得面红耳赤。“我出五十文!”“我出六十!”那抄本的封面上,写着四个大字:“王子安集”——王子安就是王勃的字。
书肆老板笑得眼睛都眯了:“各位客官别急,这《滕王阁序》的抄本还有,就是得等两天!”
宫墙深处,武则天坐在龙椅上,闭着眼听一个年轻官员念诗。官员念的是“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声音又稳又亮。
武则天没说话,手指在扶手上轻轻敲着,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是觉得这年轻人有骨气,还是觉得这话太冲?
又过了好些年,滕王阁重新翻修了,又办了场宴会。满座的宾客里,有个书生指着窗外的江景,念起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大伙儿都叫好,说这句子写得绝了。
有个白胡子老人坐在角落里,眯着眼看着江面上的霞,跟身边的小孙子说:“写这诗的人叫王勃,写的时候还没到三十岁呢。可惜啊,走得太早了。”
小孙子问:“爷爷,他去哪儿了?”老人指了指江水:“去江里了,跟这水似的,流走了,可他的字没走。”
是啊,王勃就像初唐天空里的一道惊雷,来得快,去得也快,可那声响,那道光,到现在还能听见、能看见。
你看,不管过多少年,只要有人站在滕王阁上,看见霞和鸟,看见水和天,就会想起他,想起那个在宴会上不管不顾、提笔就写的年轻人。
江水流了一年又一年,把好多事儿都冲忘了,王勃的字里行间的少年气,跟江里的水似的,流了一千年还仍然有张力。就像他写的“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有多难,只要想起这话,心里头就会多股劲儿——这就是王勃留给我们的,最金贵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