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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南下迁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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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南下迁洛 (第3/3页)

皇帝所托之事就回去报告,拓跋宏高兴地说:“若无任城王,朕之迁都大计不能成也!”

    拓跋宏知道群臣意见不一,就对卫尉卿、镇南将军于烈说:“朕之迁都,卿意如何?”

    于烈答道:“陛下英明,谋略深远,非愚笨浅陋之辈可揣测。若吾真心而言,乐迁之与恋旧,各占半数耳。”

    拓跋宏说:“卿既不言异议,朕即当尔肯同,朕深感尔不言之益。”

    于是派于烈回去镇守旧都平城。皇帝对他说:“旧都平城之政务,一以相委于卿。”

    太和十八年(494年),拓跋宏正式宣布迁都洛阳。随着迁都的进行,大批鲜卑人源源不断地涌入中原,北魏政府又面临着许多新问题:鲜卑人的习俗是披发左衽。北方少数民族的装束是头发披散着,衣襟开在左边。男子穿袴褶——北方游牧民族上身穿衣,下身穿裤的服装款式,便于骑马的军戎服装。女子则穿夹领小袖的鲜卑传统服饰,而汉人的传统服饰是右衽,交领,宽衣博带、大袖长裙,展示出优雅飘逸的风格。多数人不会说汉语,这些都不符合中原的习俗;且新迁之民初来洛阳,居无一椽之室,食无担石之储,不擅农业,人心恋旧。如不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将会严重地阻碍各民族之间的交往和经济文化的发展,不利于北魏政权的巩固。在王肃、李冲、李彪、高闾等汉族士人的支持下,迁洛之后,拓跋宏立即着手改革鲜卑旧俗,全面推行汉化。

    拓跋宏实行汉化改革,全盘接受汉文化,连姓氏和服装都改了。太和十八年(494年)十二月二日,拓跋宏下诏禁止士民穿胡服,规定鲜卑人和北方其他少数民族人民一律改穿汉人服装,朝廷百官改着汉族官吏朝服。几天后,又下诏免除迁户三年的租赋,鼓励他们在政府新授给的土地上耕种;他们中的许多人还被选为羽林、虎贲,充当禁卫军。

    太和十九年(495年)五月下旬,拓跋宏从前线回到洛阳,不顾鞍马劳顿,又立即召集群臣,商议禁绝胡语。六月,正式发布诏令:“不得以北俗之语,言于朝廷,若有违者,免所居官。”

    当月,拓跋宏又发布诏令,规定迁到洛阳的鲜卑人,死后要葬在河南,不得还葬平城。于是,从代郡迁到洛阳的鲜卑人全都成为河南郡洛阳县人。拓跋宏又依据古代《周礼》中的制度,下诏去长尺,废大斗,改重秤,颁行全国。

    太和十九年(495年)八月,洛阳金墉宫建成,诏令在洛阳城内设立国子学、太学、四门小学。九月,新都营缮工程初步告竣,平城六宫、文武全部迁到了洛阳。

    太和二十年(496年)正月,拓跋宏下令改鲜卑复姓为单音汉姓。他在诏令中说:“自代郡迁到洛阳的诸功臣旧族,姓或重复,均须更改。”于是,皇族拓跋氏改姓元氏,拔拔氏改为长孙氏、达奚氏改为奚氏、乙奚氏改为叔孙氏、丘穆陵氏改为穆氏、步六孤氏改为陆氏、贺赖氏改为贺氏、独孤氏改为刘氏、贺楼氏改为楼氏、勿忸于改氏为于氏、尉迟氏改为尉氏,其余所改,不可胜纪。改姓以后,鲜卑族姓氏不再重复奇僻,与汉姓完全相同,鲜卑族在汉化的道路上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为使鲜、汉两族进一步融合,拓跋宏还大力提倡鲜卑人与汉人通婚。皇帝带头纳范阳卢敏、清河崔宗伯、荥阳郑羲、太原王琼、陇西李冲等汉族大士族的女儿以充后宫,并亲自为六个弟弟聘室,命长弟咸阳王元禧聘故颍川太守陇西李辅的女儿,次弟河南王元干聘故中散大夫代郡穆明乐的女儿,次弟广阳王元羽聘骠骑谘议参军荥阳郑平城的女儿,次弟颍川王元雍聘故中书博士范阳卢神宝的女儿,次弟始平王元勰聘廷尉卿陇西李冲的女儿,最小的弟弟北海王元祥聘吏部郎中荥阳郑懿的女儿。六个王妃中,除了元干的王妃——代郡穆明乐之女出于鲜卑八大贵族之一外,其余都是中原的著名汉族大士族。

    拓跋宏还采用魏晋的门第等级制度,在鲜卑贵族中分姓定族,根据姓族等级高低分别授以不同的官位、给予不同的特权。拓跋宏的汉化改革使鲜卑经济、文化、社会、政治、军事等方面大大地发展,缓解了民族隔阂,史称“孝文帝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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