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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43章 人权与法治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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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第43章 人权与法治的火花 (第3/3页)

他沉思许久,也敲下了一行字。

    【宋·包拯:本府断案,只求事实清楚,善恶分明。若为程序所缚,放走真凶,岂非对良善百姓之不公?此乃本末倒置。】

    两位不同时代,却同样以“法”与“直”闻名于世的臣子,在这一刻,隔着千百年的时光,开始了第一次思想的交锋。

    天幕似乎“听”到了他们的疑问,画面一转。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保障罪犯的权利,是否就是对受害者的不公?”

    “后世为此争论了数百年,最终得出一个共识:对程序正义的坚持,看似是在保护罪犯,实则是在保护我们每一个人。”

    画面上出现一个天平,一端写着“惩罚犯罪”,另一端写着“保障人权”。

    “因为,在一个没有程序正义的社会里,任何人都可能在某一天,被轻易地定义为‘罪人’。”

    “当审判不再需要证据,当刑罚不再有边界,当一个人的生死可以被肆意决定时,没有任何人是安全的。哪怕他贵为公卿,富甲一方。”

    这句话,如同一记重锤,狠狠砸在了所有观看者的心上。

    无数官员瞬间脸色煞白。

    他们想到了自己那些被政敌扳倒的同僚,想到了那些莫须有的罪名,想到了那些在诏狱里屈打成招的惨状。

    在皇权之下,他们这些看似风光的臣子,与待宰的羔羊,又有何异。

    天幕的声音变得愈发深沉。

    “所以,后世的法律,用极其严苛的规定,去限制那只名为‘权力’的手。”

    “它说:任何人,在被法庭证实有罪之前,都应被推定为无罪。”

    “它说:任何人,都不能被强迫自证其罪。”

    “它说……”

    天幕上,深蓝色的背景中,浮现出最后一行巨大而清晰的白色文字,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

    “任何人,不应被施以酷刑,或遭受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下来。

    从咸阳宫到紫禁城,从文人雅士的书斋到乡野村夫的茅屋,无数双眼睛,怔怔地看着那行字。

    酷刑……不应被施以?

    这个被他们视为天经地义,视为维护统治根基的手段,在后世,竟然是被法律所禁止的东西。

    一颗种子,就这样被蛮横地,甚至有些粗暴地,种进了各个时代的心脏。

    它很小,很陌生,甚至有些荒诞。

    但它已经埋下。

    在某些人的心里,它甚至已经开始,悄悄地,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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