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43章 人权与法治的火花 (第2/3页)
敌人。剥皮揎草,凌迟处死,就是要让他们在无尽的痛苦中忏悔,就是要让天下人都看看,与咱作对的下场。
这天幕,到底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他的第一个念头是荒谬,第二个念头,便是更加深沉的警惕。
这比刚才的戏耍更可怕。
戏耍只是羞辱他个人,而这句话,是在挖他皇权的根。
如果罪犯的尊严都不能践踏,那他这个皇帝的威严又置于何地。
天幕之上,弹幕如瀑布般倾泻而下,但这一次,没有了插科打诨,所有留下文字的人,都像是被这番言论惊得失去了言语组织能力。
【秦·李斯:荒唐至极。法之要义,在于使民畏死,如此,则无人敢犯法。若罪犯尚有权利,国法何存?】
【汉·刘彻:罪人便是罪人,朕杀之剐之,皆是天恩。何来权利一说?】
【明·朱棣:说得好听,若今日放过一个罪人,明日他便可能杀害十个良民。这所谓的权利,到底是保了谁?】
帝王们的反应出奇地一致,皆是斥之为无稽之谈。
然而,在另一些人的心中,这番话却激起了完全不同的波澜。
大唐。
魏征看着天幕,眼神中是前所未有的挣扎与思索。
作为谏臣,他一生都在与皇权周旋,试图将那头名为“权力”的猛兽关进制度的笼子。他所依据的,是圣人经典,是祖宗之法。
可天幕上这个“权利”的说法,却为他打开了一扇从未想象过的门。
法律,不仅仅是君王统治臣民的工具,它……它似乎还应该保护臣民,去对抗……对抗来自君王的践踏?
这个念头太大逆不道,以至于刚一冒出来,就让魏征自己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在天幕上打出了一行字。
【唐·魏征:法之所设,非为一人,乃为天下。然,若罪犯之权亦需维护,何以彰显国法之威?此问,困惑。】
他的问题,很快得到了一个跨越时空的回应。
大宋,开封府。
包拯正坐在公堂之上,一身官服,面色如铁。天幕上的话,让他紧紧握住了官帽的两侧。
他一生致力于为民请命,斩除奸恶。在他看来,用最严酷的刑罚对待那些罪大恶极之徒,就是对善良百姓最大的公正。
可现在,天幕却说,哪怕是罪人,也有不被践踏的尊严。
那他铡刀下的陈世美,是不是也该有“权利”?
这个想法让他感到一阵本能的排斥和恶心。
可看到魏征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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