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城市学院夺命飘(一) (第3/3页)
她把日记放进包里,快步离开了旧教,回到了图书馆。她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下,打开了那本蓝色封皮的日记。
日记的纸页已经泛黄,字迹是用钢笔写的,娟秀而有力。扉页上写着一个名字:沈清。
“沈清……” 林砚默念着这个名字,不知道是不是那个几十年前自杀的女学生。
她翻开第一页,日记的日期是 1985 年 9 月 10 日,正是开学的日子。
“今天是我来城市学院的第一天,这里的一切都好新鲜。我被分到了中文系,宿舍的姐妹们都很友好。希望在这里能好好学习,将来成为一名作家。”
接下来的几页,记录的都是沈清在学校的日常:和室友去食堂吃饭、在图书馆看书、参加中文系的社团活动…… 字里行间都透着一个年轻女孩对大学生活的憧憬和热爱。
林砚一页一页地翻着,日记的内容很平淡,直到翻到 1986 年 3 月的一篇,内容突然变了。
“今天上写作课,老师表扬了我的作文,说我很有天赋。可下课的时候,李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想让我帮他整理一些资料,还说以后会给我推荐发表文章的机会。我很开心,答应了他。”
李老师?林砚心里嘀咕,不知道是谁。她继续往下翻。
接下来的日记里,沈清提到李老师的次数越来越多。李老师经常让她去办公室整理资料,有时会留她到很晚,还会给她买零食和礼物。沈清一开始很感激,可后来渐渐觉得不对劲。
“今天李老师留我整理资料,他突然抱住我,说喜欢我。我很害怕,推开他跑回了宿舍。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是老师,我不敢告诉别人。”
“李老师又找我了,他说如果我不跟他在一起,就不让我毕业,还会毁掉我的写作前途。我好绝望,为什么会遇到这种事?”
“我跟室友说了这件事,她们让我去告诉系主任,可我不敢。李老师在学校里很有威望,没人会相信我。而且,如果事情闹大,我以后该怎么做人?”
林砚越看越气愤,这个李老师竟然利用职权威胁学生,太可恶了。她继续往下翻,日记里的内容越来越压抑。
1986 年 6 月 15 日:“我怀孕了。李老师让我去打掉,说会影响他的前途。我不愿意,这是我的孩子。他很生气,说如果我不打掉,就杀了我。我好害怕,我不知道该去哪里躲。”
1986 年 6 月 20 日:“我躲在旧教 307 教室,这里平时没人来。李老师找不到我,他肯定很生气。孩子已经快两个月了,我想把他生下来,可我没有钱,也没有地方去。”
1986 年 6 月 25 日:“李老师找到我了,他把我堵在 307 教室。他说我不识抬举,然后…… 然后他就打我,还踢我的肚子。我感觉到孩子在慢慢离开我,我好恨他!我要杀了他!”
这篇日记的字迹很潦草,墨水混着像是泪痕的痕迹,有些地方甚至被划破了,能看出沈清当时有多绝望和愤怒。
林砚的眼眶湿润了,她能想象到沈清当时的痛苦。她继续往下翻,下一篇日记的日期是 1986 年 7 月 1 日。
“孩子没了,我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李老师毁了我的一切,我的学业、我的梦想、我的孩子…… 我要让他付出代价。我在 307 教室的墙里藏了一样东西,那是他犯罪的证据。如果有人能看到这本日记,希望能帮我报仇,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
日记到这里就结束了,最后一页的右下角,有一个红色的手印,像是用鲜血按上去的。
林砚合上书,心情沉重。原来 “夺命飘写” 的真相是这样 —— 沈清被李老师迫害,失去了孩子和活下去的希望,最后选择了自杀。她的怨念留在了旧教,“飘写” 就是她在寻找能帮她沉冤得雪的人。
可沈清说的 “犯罪证据” 是什么?藏在 307 教室的墙里?还有那个李老师,他现在还活着吗?如果还活着,他是否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
林砚决定继续调查下去。她不仅要帮沈清找到证据,还要查明那个李老师的下落,让他为自己的罪行负责。这不仅是为了沈清,也是为了不让更多的人受到 “夺命飘写” 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