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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科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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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8 科举制 (第2/3页)

第逐渐成为品评的首要甚至唯一条件,九品中正制成为了世族垄断选举的工具,为后来的门阀铺平道路。

    第五阶段:科举制。

    隋文帝时废九品中正制,选官不问门第,隋炀帝时开创进士科,标志科举制诞生。

    唐代进一步完善科举制,分为常举和制举,常举是常设科目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书、明算。制举是皇帝临时开科的考试,登科即可授予官职。

    宋朝科举考试有进士、明经科目,考试内容有帖经、墨义和诗赋,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

    到了明朝,乞丐皇帝朱元璋吃过没文化的亏,因为他特别重视教育。

    经过洪武朝的不断地完善,科举制已趋于完美。

    在洪武朝时期乡野间设立学舍,每三十五家办一“社学”,生员没有定额,为稚子幼童启蒙;地方上有县学、州学、府学,每天供应生员饮食,给天下学子开辟出一条求学之路。

    府、州、县学府所招收的学子,以官员子弟及普通百姓子弟之优秀者、年十五岁以上、读过“四书”的为合格。

    每月有小考,大考三年一次,成绩优秀者,先送到行省,再选拔最优者送至京师,入国子监进学修德,妻子可随行,负责一切费用。

    学成后由天子召见,分科擢用,其任用之职务有御史、知州、知县、教官、经历、县丞、部院书吏奏差、五府掾史等。

    至于乡里学舍之教师,由郡守县令选择有学行者担任之,乡学同样三年一大考,师生均有升级制度,十分完备。

    大明办学之盛况,远远超过了唐宋时期,诚可谓是“四海之内,学校如林,庠序盈门”。

    不过太祖爷朱元璋起初并不重视科举,按照他的计划,参加科举的必须是学校的生员,但学校生员做官则不一定非要经过科举,如国子监学子考核通过后便可出任官员。

    大明也因此施行学校与科举交错的取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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