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汪凌的经历 (第2/3页)
汪凌正听着手机里的歌。
这是一首最近爆火的歌曲,名字叫做《那个听我唱歌的女孩》。
据说是一个不知名的歌手唱的,歌手的名字好像叫什么安一丁,反正十分冷门,也没有多少人关注的那种。
“汪凌,周队招呼你去一趟。”
“不会又是调解吧?”
“不是,这次是出案子了,快点跟上吧。”
“好。”
【新历:2.84年】
汪凌回出租屋,十分颓废的倒在了床上。
杀人案,被害者是他那天救下的那个大学生,而杀人的则是那天被他制服的那几个学生。
他又将那几个学生给逮捕捉住了。
【新历:2.84年】
汪凌回到警署,那几个人再次被放走。
汪凌愤怒,与署长吵了一架。
【新历:2.85年】
汪凌来到警署,得知消息,人不是那几个少年杀的。
真凶已经落网,他搞错了。
【新历:2.86年】
汪凌的心里一直有个砍,过不去一样。
在临海大学旁边他遇到被害人的父母。
汪凌找到了这对中年夫妇,在他们的口中得知,自己孩子的杀人凶手到现在还逍遥法外。
“署长不是跟我说真凶已经被抓了吗?”
汪凌感到晴天霹雳。
看着这堆乡下来的淳朴夫妇,和那个笑容满面的署长,汪凌一时间不知道谁说的是对的是错的。
【新历:2.87年】
那对中年夫妻被送回了乡下,至今没有获得一个答复。
但汪凌留下了电话号。
【新历:2.88年】
汪凌执勤……
【新历:2.90年】
汪凌处理民事纠纷……
【新历:2.92年】
汪凌处理民事纠纷……
【新历:3.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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