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不知道在耍什么花枪 (第2/3页)
,尸体的皮肉都已经有一两分烫熟了,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她大概做梦都想不到世界上千千万万种死法里面会有这样一种,而且还发生在了自己身上。
尸体以一种过份扭曲的姿态躺在浴缸里,是临死前身体所感觉到的疼痛释放全部的潜能以致几处关节扩张到了正常情况下无法做到的状况,看上去真的非常恐怖。
和前面几桩命案的基本情况差不多,死者的手脚都被麻绿色粗尼龙绳死死捆绑着,大半条毛巾塞进嘴巴里面,把脸撑得像个过度充气的汽球,眼睛大睁,眼珠子暴突,几乎认不出活着时候的容貌。
旁边站着个分局的警察,是最早赶到现场的警察之一,目光在我和老懒之间来回流连几秒钟,心里认定我级别比老懒高,便急着表功样凑过来,汇报说他刚赶到的时候,大门是开着的,卫生间里的莲蓬也开着,一直喷洒热水,满屋子都是水蒸气,水从浴缸里漫出来,卫生间的地砖都是湿的,凶手从卫生间里走出去的湿脚印还留在客厅的地毯上,他第一时间拿了参照物放在脚印边然后用手机拍了照片。
说到这里停下来,认真地看着我,大概是想等我一句夸奖的话,可我就是一平常百姓,哪轮得到表扬他,所以只好盯着浴缸里的尸体不说话,只深沉地点点头表示我有在听他说话。
那警察也不觉得尴尬,情绪还是很高昂,马上接着告诉我说他刚进来的时候客厅里的音响开着,声音很大,放的是外文歌。
他说着话,往旁边走了一步,指着洗脸台说:“这里本来有个高脚酒杯,里面的红酒还剩了一点,刚刚鉴证组的人拿走了。”
另外还有很多情况,比如门和窗都没有强行损坏的痕迹,也没有丢失贵重物品,死者装了两万元现金的LV包就扔在沙发上;客厅里面虽然收拾过但还是看得出曾发生过打斗,沙发旁边的地毯上有两处不明显的血迹,刚刚法医初步验尸的结论里并没有外伤,所以这几处血迹应该是凶手留下的,鉴证科的人已经把血液样本提走了。
那警察一边描述实际的情况一边也开始进行分析,说凶手肯定是死者的熟人,死者自己开门让对方进来,两个人在客厅里说什么事情结果话不投机大打出手,起先是死者占上风,把凶手打出了血,但很快又被凶手反转过来,凶手用绳子勒住受害人的脖子直到她不能反抗,然后捆绑好弄进浴缸里。
他说着,指指尸体脖子上的粗尼龙绳造成的暗紫色勒痕,说他最初以为那就是死因,但法医说死者眼睛里没有出血点,勒痕不是太深,身体表皮的烫伤也是死前造成的,口鼻附近有白色泡沫什么的,认为溺死的可能性很大,具体原因要等解剖结果。
我只是听,不插嘴,心想这警察对“上帝之手”案情完全不了解,根本就当成了一桩平常的凶杀案在侦查和思考,不过能力还是蛮强的。
描述完上面那些以后,那警察若有所思地得出一个结论说:“应该是冲动型杀人,凶手本来肯定没打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