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细盐 (第2/3页)
到更多的关照,不管是赏赐还是贸易,随便从官府手里**好处出来,都受用不尽。
看看快到走到房子那里的时候,张香儿突然道:“咦,这里还有卖盐的?这盐好细,怎么又白得跟雪一样,跟以前秦州卖的盐不一样啊!”
盐是很敏感的物资,几个人凑上前去,围着摆着的几盒食盐看了又看。
这几盒是样品,真正要买要到另一边堆成大堆的那里,是以他们这里倒不挤。
看了又看,瞎厮铎心看了看父亲,问一边站的吏人道:“不知这盐什么价钱?”
那吏人看了看几人,道:“这是上好精盐,无泥无沙,最有盐味,一斤十文足钱。”
听了这话,瞎厮铎的脸色一下变得铁青,悄悄拉了拉父亲的衣袖,小声道:“这里卖的上好细盐,一斤十文。这样下去,我们族里盐池出来的盐还有谁买?”
先前陕西沿边州军食盐实行入中法,按运送粮草物资道路的远近,各地盐价不同。秦凤路高于鄜延、环庆、泾原诸路,给商人的价钱是每斤十八文。但这是官府给商人的优惠批发价格,招揽商人的,真正的解盐的市价则要三十多文。而从古渭盐池和党项、吐蕃来的青盐,一般售价为每斤十五文,所以秦凤路的居民,实际上大多吃的是走私来的青盐。
为了打击走私,朝廷的做法是按人户强行摊派食盐。如陕西路中部和东部的永兴军和同州、华州等地,强行摊派给人户的食盐价格是近五十文。这件事情的逻辑是这样的,解盐跟走私的青、白盐比没有价格优势,朝廷又要盐利,又要打击走私,单凭经济手段无法做到。强行把食盐摊派下去,你反正有了高价盐了,总不会再买走私盐吧,一举两得。食盐实行强行摊派制度,实际上就变成了税,一种变相的人头税。
沿边的几路,因为作战和安抚战区百姓的需要,不实行食盐摊派,只是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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