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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鞋子与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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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5章 鞋子与案情 (第2/3页)

合一下。

    王香草直截了当地说我不去。

    “咦,王香草,看起来你是不想当村干部了?”

    “我还不是村干部呢,凭啥去掺和?”

    马有成又来了那一套,说事情已经定下来了,只是程序还没走完,现在是特殊事情,要她耐心接受考验。

    王香草想了想,还是答应了下来,折身走了回去。

    正像马有成说的那样,孙秀红遇害的事果然不同于其他案子。

    这一次不只是派出所来了人,县里的公安局还派来了两名刑警,每人手里牵着一条大狼狗。

    这大概就是“吃公家饭”与“吃庄户饭”的不同吧?

    两名刑警把狼狗牵到现场,里里外外嗅了好几遍。

    两条警犬竟然做出了做出了不同的判断,一条在校园里转来转去,另一条则一路狂奔出了学校大门。

    最终,一条走进了新校长于德水的宿舍;

    另一处直接蹿进了马有成的家。

    虽然目的地不一样,但选择几乎相同,分别叼住了两双鞋子。

    并且两双鞋子所放置的位置都大致相同,于得水的鞋晾晒在窗台上;而马有成的那一双则放在窗口下面的阳台上。

    大狼狗一口咬住了鞋子,交给了刑警。

    这样以来,校长跟村长就成了两个人嫌疑犯。

    村民们吃惊、兴奋之余,又纷纷产生了质疑,他们怎么可能是罪犯呢?

    看起来警察们也对大狼狗的智商产生了怀疑,并没有直接抓人,而是想方设法排除了他们作案的可能性。

    这让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

    警察们经过进一步研判,断定狗的判断没错,歹徒先是偷走了两位领导的鞋子,穿在脚上做了案,完事后,又把鞋子放回了原处。

    有人觉得这个推理不靠谱,值得怀疑。

    歹徒为什么偏偏偷穿他们的鞋子作案?

    又是两双?

    这的确有点匪夷所思。

    这个时候,王香草就发挥出了有效的作用,她拿出女人的细致和耐心,苦口婆心的跟围观的人做着解释,说警察的说法是有依据的,他们不是凭空推理,而是通过科学方法得出的结论,并且还把鞋子是拿到县里,用精密仪器化验出来的,里面的遗留物并不是本人的。

    还有一点,那就是两位领导都不具备作案条件,村长卧病在床;校长去了镇上。

    尽管排除了作案可能,但每一次还是被吓得不轻,鞋被大狼狗叼起的那一瞬间,马有成直接吓瞪了眼。

    被排除作案嫌疑后,他寻常兴奋,亲自上阵,跟几个民兵一起,杀了一只大青羊。

    还特地打发人去县城买回了好酒好菜,热情款待了还他和于校长清白之身的四名警察。

    相对而言,对两条大狼狗就没那么客气了,只给它们脏兮兮的羊下水。

    上头来的刑警玩笑着说,它们纪律严明,从不吃群众的东西。

    说完就把大狼狗牵到了车上,从一个精致的箱子拿出来狗粮,撒给了它们面前。

    等到羊肉煮熟了时候,办案人员并没有急着开吃,而是支开了所有的闲杂人员,包括马有成跟王香草。

    他们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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