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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大卫·希尔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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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6章 大卫·希尔冤不冤? (第2/3页)

  随后在延迟了好几天的法庭上当场宣判:“驳回”检察官的“建议”。加判伯格曼2年有期徒刑,并且不得合并执行,也就是说伯格曼还得再坐两年牢。

    利亚德法官表示因为伯格曼的犯罪行为极其严重,才让他下定决心来“维护司法正义”。

    虽然检察官有建议,但利亚德法官认为向众议员行贿不能轻轻放过,哪怕涉及的金额并不大但性质及其严重-根本是有损国本了,还有伯格曼在“拖欠纽约州人民款项上斤斤计较的态度”也是让利亚德法官作出重判的原因。

    后者正好和海因斯法官要求他延缓宣判的理由对上榫头,形成完美闭环。

    民主党人顿时欢天喜地起来。

    花了那么大的精力和代价,终于通过法律把讨厌的大卫·希尔给钉死了。

    当然后者随即宣布,这是司法迫害,面对如此无耻的构陷和抹黑,还是由政府机关和媒体一起发动的,他当然会加以反击。

    同时大卫·希尔身后的共和党也要大举发动了。

    但在距离大选只有几个月的情况下,他的名誉和选情将会不可避免的受到极大损害。

    特别检察官海因斯终于松了口气,政客和新闻界也得到了满足。

    利亚德法官则成了英雄,还有成群的NGER抬着他的画像招摇过市,仔细看看就是前几天“0元购”的积极分子。

    唯一倒霉的只有伯格曼,庭外协议的条件并没得到兑现,他用宝贵的宪法权利换来的只有最糟糕的结果。

    伯格曼立刻对附加刑期提起申诉。

    而此刻露丝伯格因为合同到期和伯格曼对她的出言不逊而离开。

    新的律师立刻让伯格曼召开记者招待会,会上他公开指责海因斯在此案中的行为有失检点-他向利亚德法官提出建议的方式和态度都和庭外协议的条款大相径庭。

    新律师据此向纽约州上诉法院和联邦上诉法院递上上诉书。

    在经历了一系列远超常态的漫长司法流程后均被驳回,但未作任何书面结论。

    伯格曼这时才真的急了,这才有赎罪日找爱德华并且低声下气的求露丝伯格再度接受的事情。

    至于民主党为什么要花那么大力气走司法程序去搞大卫·希尔呢?

    原因也很简单,大卫·希尔的行为介于非法与合法之间,而且涉案标的也很少。

    假设大卫·希尔收了伯格曼十万现金,那就好办了,只要把证据往媒体上一扔,他就只能自己辞职。

    但这个案子就算往媒体上爆也注定翻不出多大浪头来,民主党有自己的媒体,共和党同样也有,虽然势力上差点,但也是正经团队,受过专业的新闻学训练,甚至老师都是同一拨人。

    一旦两党全力动员打新闻战的话,好比同门师兄弟喂招,师弟固然是节节败退,但师兄也实在是太稳健了,看着占尽上风,但根本无法干掉师弟。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大家原本就是熟人,相互知根知底,对彼此的杀手锏套路都很熟悉,防范在先,自然没法奏效,另外么,大家心里也都有数,真要搞死了对方,对自己也没太大好处,养蔻自重是古今中外通行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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