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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若为抓贼故,二者皆可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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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若为抓贼故,二者皆可抛! (第2/3页)

定在居鑫磊和那个女孩身上。

    【姓名:邹雪松】

    【年龄:25】

    【犯罪记录:盗窃(两次入狱记录)】

    好家伙!还是个二进宫的老油子!

    李凡立刻打消了马上动手的念头。

    这种团伙作案,抓一个没用,必须人赃并获,最好能一锅端!

    他收敛气息,继续装作一个专心排队的普通市民,眼角的余光却将两人的所有小动作尽收眼底。

    只见居鑫磊趁着前面的人买完包子转身的瞬间,动作飞快地用两根手指从女孩半开的挎包里夹出了一只粉色的手机,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惊动任何人。

    得手后,他没有丝毫停留,立刻转身脱离了队伍,装作不经意地从邹雪松身边走过。

    两人擦肩而过的瞬间,那只粉色的手机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转移到了邹雪松的手里。

    邹雪松拿到手机,看都没看一眼,直接揣进兜里,继续低头玩着自己的手机,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而居鑫磊则像个没事人一样,溜溜达达地朝巷子深处走去。

    配合得倒是挺默契。

    李凡心中冷笑一声。

    “小伙子,到你了,要点什么?”包子铺老板的声音将李凡的思绪拉了回来。

    “呃……不要了!”

    李凡丢下这句话,在老板和后面排队大妈们诧异的目光中,转身就走,不紧不慢地跟上了前面的居鑫磊。

    包子诚可贵,豆浆价也高,若为抓贼故,二者皆可抛!

    今天这顿“早餐”,看来是要换个地方吃了。

    居鑫磊和邹雪松两人显然非常谨慎,并没有立刻会合,而是一前一后,在城中村迷宫般的小巷里七拐八绕,还时不时地回头观察。

    只可惜,他们这点反侦察的伎俩,在李凡面前,跟小孩子过家家没什么区别。

    十几分钟后,两人终于在一个偏僻的巷子拐角会合,然后推开了一扇不起眼的铁门,走了进去。

    铁门上方,挂着一个积满灰尘的招牌——“红中麻将馆”。

    李凡没有急着跟进去,而是靠在对面的墙角,点燃了一根烟。

    他将“身份识别雷达”的范围开到最大,朝着麻将馆的方向覆盖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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