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第3/3页)
你这不叫投资,你这叫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钟泊谦适时出声:“请审判长仔细查阅被告一和被告二所签署的投资合同日期。”
“第一,时间倒置,合同先付款、后签约,不符合任何商业投资逻辑,这分明是为了应诉而临时炮制的虚假文件。”
“第二,目的正当性,结合双方大量婚外亲密关系的证据,这份补签合同的唯一目的,就是规避夫妻共同财产返还责任。”
“综上,该合同系事后伪造、倒签,不具有真实性与合法性,恳请法庭不予采信,并依法追究其伪造证据的法律责任。”
字字句句铿锵有力。
别说法官,旁听席的人都能明白,这是一场原告必胜,被告必败的官司。
临时的合同,临时的律师,没有和盘托出的过往,没有合理收入证据,林书桐没有赢面。
孟律看一眼旁听席的顾吟雪,表示自己已经尽力,这场官司自己和当事人毫无配合,想要减少返还金额无异于痴人说梦。
顾吟雪轻轻点头。
那就这样吧。
林书桐自己不信任她和孟律,烂泥扶不上墙才正常。
庭审已经来到这一步,钟泊谦开始总结陈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大额共同财产,须双方协商一致。沈荀婚内出轨、长期隐匿转移巨额财产,擅自赠与第三者,既无权处分,又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自始无效。”
“被告林书桐在回国前的三年零四个月内收受巨额转账一亿两千万,没有报表没有对账没有分红,并挪用于私人生活,属于包养赠与,而非科研投资,理应全额返还。”
姜莱眸光微动,这应该就是钟律之前说的“可能会更多”。
之前的律师函上的一亿一千八百万只包含部分“科研费”,现在全部算上了。
“林书桐回国后收受的巨额财物,包括但不限于车子房子珠宝等,无对价、无合法依据,且明知沈荀有配偶,不属于善意第三人,同样需全额返还。”
“另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沈荀婚内出轨加恶意转移财产,系重大过错方,理应不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