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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尘泥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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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尘泥遇光 (第1/3页)

    第一章破庙寒鸦,狗嫌人弃

    残阳把西山坡的破庙照得像尊烧红的破陶,李云峰缩在供桌底下,怀里紧紧攥着半块发霉的麦饼——这是他今天蹲了三个时辰,才从村口王寡妇家的鸡窝旁“捡”到的战利品。

    “李云峰!你给老子滚出来!”

    粗哑的吼声撞在破庙朽坏的木门上,木屑簌簌往下掉。是张屠户家的二小子,昨天李云峰用块染了墨的石头冒充“魂玉”,骗走了他五个铜板——那是张二小子攒了半个月,准备买魂修入门小册子的钱。

    供桌底下的空间逼仄,李云峰屏住呼吸,把麦饼往怀里又塞了塞。他能听见门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还有木棍戳着稻草堆的“哗啦”声。

    三年了。

    自从十五岁那年,李氏宗族祠堂里,大长老捏着他的手腕冷笑“连魂息都引不出来,废物一个”,父亲李山站在一旁,看着他母亲偷偷塞来的银簪被大房儿子夺走,最终只憋出一句“家法难违,你……走吧”,他就成了这青风镇外最招人嫌的物件。

    曾经一起摸鱼掏鸟窝的玩伴,如今见了他要么绕着走,要么啐一口“丧门星”;母亲那边的家族本就弱小,自从外祖父去世,更是连封信都不敢给他寄。为了活下来,他从偷鸡摸狗到坑蒙拐骗,把能做的“下三滥”事都做遍了,可还是填不饱肚子。

    “咚!”

    木棍狠狠砸在供桌上,李云峰的肩膀被震得发麻。他知道躲不过去,咬了咬牙,猛地从供桌后窜出来,往破庙后门跑——那里有个狗洞,是他之前留的后路。

    “想跑?”张二小子眼疾手快,一棍扫向他的腿弯。

    李云峰踉跄着摔倒,怀里的麦饼滚了出去,沾了满是尘土的草屑。他刚要去捡,后颈就被人攥住,硬生生提了起来。

    “骗老子的钱,还敢躲?”张二小子的唾沫喷在他脸上,“今天不打断你的腿,你不知道张家人的厉害!”

    木棍带着风砸下来,李云峰闭上眼睛,心里只剩一片冰凉——他甚至在想,要是今天死在这里,会不会比活着更痛快?

    可预想中的疼痛没落下。

    取而代之的,是一道清脆却带着冷意的女声:“张二郎,以力欺弱,算什么本事?”

    李云峰睁开眼,看见夕阳里站着个穿月白裙的少女。她的头发用根银簪束着,手里握着一把泛着淡青色光的短剑,剑身周围似乎有细碎的魂息在流转——那是只有修炼了武魂或魔魂的人,才能引动的气息。

    张二小子看见少女,脸瞬间白了,手里的木棍“哐当”掉在地上:“董、董姑娘?我……我是在教训骗子!”

    “骗子该教训,但不是用断腿的方式。”少女往前走了两步,她的脚步很轻,却带着一种无形的压迫感,“他骗你的钱,我还你。但你若再动他一根手指,就别怪我不客气。”

    说着,她从腰间的荷包里掏出五个铜板,扔给张二小子。张二小子接住铜板,看了看少女手里的短剑,又看了看被提在半空的李云峰,狠狠啐了口唾沫,骂骂咧咧地走了。

    直到张二小子的脚步声消失在山坡下,少女才松开攥着李云峰后颈的手。

    李云峰摔在地上,狼狈地爬起来,看着眼前的少女。他认识她——董晶晶,青风镇往东百里的董家嫡女。董家是魂天大陆边缘有名的武魂世家,据说董晶晶五岁就觉醒了武魂,如今不过十七岁,已经把武魂练到了“双手境”,是整个青风镇周边最有名的天才。

    这样的人,怎么会救他这个连魂息都引不出来的废物?

    “谢、谢谢董姑娘。”李云峰低下头,不敢看她的眼睛——他怕从她眼里看到和其他人一样的鄙夷。

    董晶晶没说话,只是弯腰捡起那半块沾了草屑的麦饼,递给他:“先吃吧。”

    李云峰愣了愣,接过麦饼,手指碰到她的指尖,只觉得一片冰凉。他咬了一口麦饼,霉味和尘土味在嘴里散开,可他却吃得眼眶发烫。

    “你为什么救我?”他咽下嘴里的饼,声音有些沙哑。

    董晶晶转过身,望向远处的夕阳,裙摆被风吹得轻轻晃动:“我救的不是你,是不想看见有人用欺负弱者的方式,掩饰自己的无能。”

    她顿了顿,侧过头看他,眼神里没有鄙夷,只有一种李云峰看不懂的坚定:“就像我,不想被家族当成联姻的筹码,嫁给那个只会靠家族势力的柳家公子一样。”

    李云峰愣住了。他听说过董家的联姻传闻,据说柳家是中央魂天大陆的旁支,董家想靠联姻攀附柳家,好获得更高级的武魂功法。可他没想到,这个看似风光的天才少女,也有自己的身不由己。

    “你想改变命运?”李云峰下意识地问。

    “当然。”董晶晶的眼睛亮了起来,像映了星光,“我修炼武魂,从‘魂体境’练筋、练骨,到现在的‘双手境’,每天寅时起,子时睡,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强到让家族不敢安排我的人生。”

    她看着李云峰,语气认真:“你呢?李云峰。你就想一辈子躲在破庙里,靠坑蒙拐骗活着,被人当成废物踩在脚下?”

    李云峰的心脏猛地一缩。

    是啊,他不想。

    被家族抛弃时,他躲在山窝里哭了一夜;被朋友啐“丧门星”时,他攥着拳头,指甲嵌进掌心;就连今天被张二小子追杀时,他心里也不是只有恐惧,还有不甘。

    可他连魂息都引不出来,怎么改变?

    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董晶晶从荷包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瓷瓶,递给她:“这里面是‘引魂液’,能帮人引出体内的魂息。你不是废物,只是没遇到能帮你的东西。”

    李云峰接过瓷瓶,指尖颤抖。瓷瓶很轻,却像有千斤重——这是他三年来,第一次从别人手里拿到不是鄙夷、不是厌恶,而是带着“希望”的东西。

    “为什么帮我?”他又问了一遍,声音比刚才更哑。

    董晶晶笑了笑,夕阳落在她的脸上,柔和了她眼底的冷意:“因为我知道,被命运推着走的滋味不好受。而且……我看你刚才躲在供桌下时,明明快饿死了,却没把那半块麦饼扔了——你不是无可救药的人。”

    就在这时,远处突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还有人喊着“董小姐!家主让您立刻回去!”

    董晶晶脸色微变,对李云峰说:“我得走了。引魂液每天睡前喝一滴,三天内如果能引出魂息,就去董家后山的竹林找我——那里有我平时修炼用的淬体池,能帮你打下‘魂体境’的基础。”

    她不等李云峰回答,转身就走,月白的裙摆很快消失在山坡下的树林里。

    李云峰站在破庙里,手里攥着瓷瓶和剩下的麦饼,看着董晶晶消失的方向,心里像是有什么东西被点燃了。

    他抬起手,看了看自己的掌心——这双手,之前只会偷鸡摸狗、坑蒙拐骗,可现在,它似乎能抓住点不一样的东西。

    “董晶晶……”他轻声念着这个名字,然后握紧了拳头,“你等着,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我也不会再让任何人把我当成废物!”

    残阳彻底落下,破庙里暗了下来。但李云峰的眼睛里,却亮起了三年来从未有过的光。他拧开瓷瓶,倒出一滴淡蓝色的引魂液,咽了下去。

    药液入喉,带着一丝清凉,顺着喉咙滑进肚子里,很快就扩散到四肢百骸。他按照董晶晶临走前说的方法,盘腿坐下,闭上眼睛,试着去感受体内那所谓的“魂息”。

    夜风吹进破庙,卷起地上的草屑,远处传来寒鸦的叫声。李云峰一动不动地坐着,像一尊雕塑。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指尖突然传来一丝微弱的麻意——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像是有一缕细细的气流,在他的经脉里慢慢流动。

    “引、引出来了?”李云峰猛地睁开眼,激动得浑身发抖。

    他真的引出了魂息!他不是废物!

    那一刻,破庙里的寒冷仿佛都消散了。李云峰攥着拳头,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变强。

    变强,跟上董晶晶的脚步;变强,把那些看不起他的人踩在脚下;变强,斩断所有束缚他的命运!

    第二章引魂入体,竹林之约

    接下来的两天,李云峰把破庙当成了临时的修炼地。

    每天清晨,他都会去附近的小溪边打水,清洗身体——引魂液在体内流转时,会排出一些黑色的杂质,董晶晶说这是“洗髓”的前兆,必须保持身体洁净。白天,他会找些坚硬的石头,用拳头去砸——他没淬体的药材,只能用最笨的方法,提前锻炼筋骨,为“魂体境”的第一关“练筋”做准备。晚上,他就盘腿坐在供桌前,喝一滴引魂液,引导着体内那缕微弱的魂息,在经脉里缓缓流动。

    魂息很弱,像风中的烛火,稍不注意就会消散。李云峰一开始总是失败,魂息刚流动到手臂,就会因为心神不宁而中断。但他没放弃——每次想起董晶晶的眼神,想起张二小子的拳头,想起家族大长老的冷笑,他就会重新集中精神,一点点地引导着魂息往前挪。

    第三天夜里,当引魂液的最后一滴被他喝下,体内的魂息终于能完整地在手臂的经脉里流转一圈了。

    “嗡——”

    随着魂息的流转,李云峰感觉自己的手臂突然变得有力起来,之前砸石头留下的淤青,似乎也消散了一些。他试着挥了挥拳头,拳头上带着一股淡淡的气流,虽然微弱,却真实存在。

    “魂体境,练筋……我好像摸到门槛了!”李云峰激动得站起来,在破庙里走了两圈,又挥了几拳,每一拳都比之前更有力。

    他知道,该去赴董晶晶的约了。

    天刚蒙蒙亮,李云峰就收拾了自己的“家当”——一个破布包,里面装着几件打补丁的衣服,还有董晶晶给的那个空瓷瓶。他最后看了一眼破庙,然后转身,朝着董家后山的方向走去。

    董家在青风镇往东五十里的董家庄,后山的竹林很大,据说有上百年的历史。李云峰按照董晶晶说的,沿着竹林里的小路往里走,走了大概半个时辰,就听见了“哗啦啦”的水声。

    他顺着水声走过去,很快就看到了一片不大的水池。水池里的水泛着淡绿色的光,水面上漂浮着一些细碎的竹叶,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药香——这就是董晶晶说的淬体池。

    而水池边,正站着那个熟悉的月白身影。

    “你来了。”董晶晶听到脚步声,转过身,看到李云峰,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看来,你成功引出魂息了。”

    “嗯!”李云峰用力点头,走到她面前,有些局促地说,“谢谢你的引魂液,我……我已经能引导魂息在手臂里流转了。”

    “很好。”董晶晶走到淬体池边,指了指池水,“这淬体池里加了‘青竹叶’和‘筋藤’,是专门用来辅助‘魂体境’练筋的。你现在就进去,泡在池水里,然后引导魂息顺着手臂的筋脉流动,记住,要让魂息和池水的药力融合,一点点滋养你的筋脉。”

    李云峰没有犹豫,脱下外衣,只穿着贴身的短裤,走进了淬体池。

    池水刚没过膝盖,就传来一阵刺骨的凉意,紧接着,又有一股温热的感觉从皮肤渗进去,和体内的魂息撞在一起。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赶紧按照董晶晶说的,盘腿坐在池水里,闭上眼睛,引导着魂息往手臂的筋脉里走。

    魂息和池水的药力融合后,变得比之前更强了一些。李云峰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手臂的筋脉像是被温水泡过一样,原本有些僵硬的地方,慢慢变得柔软起来,之前锻炼留下的酸痛感,也在一点点消失。

    “对,就是这样。”董晶晶的声音在池边响起,带着一丝鼓励,“不要急,慢慢来,让魂息和药力充分融合,把筋脉里的杂质都排出去。”

    李云峰点点头,更加专注地引导着魂息。

    时间一点点过去,太阳从东边的山头升起来,透过竹林的缝隙,洒下斑驳的光影。淬体池里的水,颜色慢慢变浅,而李云峰手臂的皮肤,却泛起了一层淡淡的青色——那是筋脉被滋养后的迹象。

    当太阳升到头顶时,李云峰突然感觉手臂的筋脉里传来一阵“咔哒”声,紧接着,一股更强的力量从手臂里涌出来。他猛地睁开眼,挥了挥右手,拳头带起的风比之前更响了。

    “成了!我练筋成功了!”李云峰激动地站起来,水花溅了一地。

    董晶晶看着他,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不错,三天时间就完成了‘魂体境’的第一关练筋,比我当年还快一天。”

    李云峰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都是因为你的淬体池和引魂液,不然我肯定做不到。”

    “这也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董晶晶说,“如果不是你这三天一直在锻炼筋骨,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和药力融合。对了,你现在引出来的是武魂还是魔魂?”

    李云峰愣了愣:“武魂和魔魂有区别吗?”

    董晶晶点点头,坐在池边的石头上,给他解释起来:“武魂和魔魂是大陆上两种不同的修炼体系。武魂修炼灵魂之力,是让魂息融入躯体,从练筋、练骨到双手、双腿,一步步强化体魄,最后形成‘魂域’,达到‘魂尊’‘魂帝’境,这种修炼方式叫‘连体流’,体魄极强,但速度稍慢。”

    “那魔魂呢?”李云峰追问。

    “魔魂也是修炼灵魂之力,但却是把魂息转化成法术,比如魂火、魂箭,靠法术战斗,叫‘法术流’。魔魂修士的速度很快,法术也很强,但体魄很弱。”董晶晶顿了顿,补充道,“不过,无论是武魂还是魔魂,同境界的修为差距不大,只有到了‘魂尊’境,两者的体魄和速度才会持平。”

    李云峰明白了:“那我引出来的,应该是武魂吧?因为我感觉魂息更愿意融入躯体。”

    “大概率是。”董晶晶说,“不过具体还要看你后续的修炼——如果你的魂息更容易强化体魄,就是武魂;如果更容易转化成法术,就是魔魂。但不管是哪种,只要能好好修炼,都能变强。”

    李云峰点点头,心里更加坚定了修炼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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