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九十四章 大坑 (第3/3页)
疤。
想当初,这个项目之所以立项,率先提出这一想法的是京城园林局,初衷是改变南城缺少大型游乐场所的状况。
在当时,这一建议得到了重文区政府的大力支持,随后就决定引进外资来兴建游乐园。
但是尽管派人出国考察了那么多地方,接触了不少适合合作的外企公司,但最终区政府却还是没能避开最大的商业陷阱。
双方的合作,简言之是日方出钱出技术设备,中方提供土地使用权。
区政府计划经济委员会签发于1984年9月26日的《关于建立中外合资BJ游乐园的项目建议书》显示,区政府认为,在龙潭湖公园中湖一带建设游乐园,在不破坏绿化的前提下,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并可为国家增加税收。
建议书上交半年后,也就是1985年2月21日,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
其时,甲方是重文政府所辖的华夏京城龙潭旅游开发公司,乙方为日本国日中总合开发株式会社。
在这份为期15年的合同中,双方约定出资二十亿日元,按当时汇率约差不多为2000万人民币注册成立京城游乐园有限公司。
其中日方出资十二亿日元为现金和设备,占六成的股权。
区政府出资八亿日元占四成的股权,为拆迁补偿和树木水产损失费及十五年的土地使用权。
此外,日方另出资四十六亿日元,作为后期运作的无息贷款。
对于游乐园发展前景,重文区政府自然寄予厚望。
双方合作期限十五年,预计收入1.9亿元,各方所得比例为——35.8%国家,合资中方34.1%,合计69.9%,合资日方30.1%。
这其实是重文区计划经济委员会对游乐园收入的一个保守预期。
按此预期,京城游乐园未来至少也将给中方带来1.3亿多的收入。
但后来的发展,并未如区政府所愿。
的确,经过将近三年的筹备和两年的建设,1987年4月18日,由“京城龙潭旅游开发公司”与日本日中综合开发株式会社的京城游乐园,在龙潭湖湖畔正式落成,迎来了一个开门红。
当时各大报纸都报道了这件事,把这个京城第一家游乐园誉为“京华迪斯尼”。
而开门营业后的第一个“六一”儿童节,京城游乐园就深切体会到了京城人对于新鲜事物的渴望和热情。
根本没做什么宣传,就有多达数万的游客从京城的各个地区涌入京城游乐园。
1987年,很多京城孩子在还不会骑自行车的时候,就已经在父母的陪伴下,先体验了空中自行车的乐趣。
过去只有在电视上才能看到的过山车和激流勇进,成了最受游客追捧的项目,想要玩一次,至少要排上一个多小时的队。
而且当时还不是通票制度,游乐园门票就要1元、花1.5元坐一次大观览车,而过山车和激流勇进的票价更是高达每人次4元钱……这样的收费显然比通票更贵。
那一年,尽管全部时间都算上,京城游乐园满打满算只营业了八个月不到,但京城游乐园的客流量却达到了夸张的100多万人次。
可就是这样的火爆,但根据日方提供的财务数据,游乐园的运营却是年年巨额亏损。仅仅是到1988年底,游乐园的亏损已达千万元,几乎占掉先期投资的三分之一。
日方给出的亏损原因。
对此不靠谱的理由,区政府自然是不会轻易相信,日方明显是想甩锅,独占好处嘛。
何况他们别的不知道,可是每天都看见门票和商品买得飞起啊,怎么可能相信日方单方面的说辞。
可问题恰恰在于国内的工业水平实在落后上了,由于所有设备都是日方提供的,他们一口咬定维护成本巨大,耗费太多,区政府也没有办法证明他们搞了鬼。
于是这就麻烦了,碰上这么无耻的合作方,可想而知区政府是个什么心情?
现在日子最不好过的,其实并不是那些天天在东京看着股市房市继续下跌的日本人,也不是那些公司经营受到日本经济负面影响的日本公司。
而是远在共和国内地,帮着日本人忙和来忙和去,明明眼瞅着合资项目运营一切正常却被欺负的连一分钱都拿不到的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