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通缉要犯 (第2/3页)
他迅速把这份协查通报交给了柳万锋。
柳万锋看后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柳万锋没有立即举报。
像这样的事企业明显违规了,甚至在包庇嫌犯,这是法律上所不允许的。
但是,如今的市场不是一个很规范的市场,接任务,请客送礼这是一种普遍现象。
局里每年都会给市场营销部有一笔专门的营销费,这笔钱金额还比较大,有几百万元。
它不进局财务账,而是由市场营销部自己控制使用。当然,最终使用范围还是要由柳万锋审批的。
这笔钱是干什么用呢?
就是用于请客送礼,拉关系,接项目。
一个项目的前期费用是非常惊人的。
一次营销活动下来,随随便便几万元就出去了。
可以说,柳万锋现在做的事跟当年魏道武干的勾当是差不多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市场营销部的人为此出了事,保还是不保?
决策虽然有点困难,但是从人情角度来说,或者从企业的生存发展来看,有时候不能不保。
魏道武能够当二公司总经理也是这种思维下的结果。
如果魏道武能够安分守己的话,柳万锋可以放他一马。
但如果成了企业发展的障碍的话,只能清除了。
他把魏道武这个情况告知了公安分局林局长。
林局长得知情况后,进行了秘密核查,证实柳万锋说的情况属实。
五天后,公安分局的刑警们开始了秘密抓捕。
不知是魏道武警惕性很高,还是泄露了风声,总之,警察抓他时很不顺利。
先是他们被保安带到一间空房子,说这是魏道武的办公室。
警察发现情况不对,刚跑出办公室,就看到魏道武正在往楼下跑。
他们迅速追上去了,总算把他铐住了。
谁料,魏道武一边挣扎一边叫喊:“快来人啦,有土匪啊。”
在场的十几个保安们听到魏经理在叫喊,不管三七二十一,立即奔了过去,不准被警察带走。
在二公司办公室人员的鼓动下,几百名职工也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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