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大败家与小败家 (第2/3页)
今天下朝后出去放松去了。”
长乐端起茶水一口饮尽,嫩白小手轻抚胸口,等到咽下去后才开口。
“母后真是料事如神,父皇是跟着程伯伯,尉迟伯伯一起出去的。”
“对了,母后,父皇今天花了五百贯钱,买了一个黑筒筒,不知道什么东西。”
长孙虽然疑惑,什么东西居然能让二郎花这么多钱购买,但想来应该是有大用,否则二郎也不是喜欢珍惜宝物的性子,怎会如此奢靡。
长乐忽然不好意思的嘿嘿一笑,长孙柳眉一竖,瞪着自己女儿。
“你不会也花钱买东西了吧?”
“没有,没有,女儿没花钱,不过也得了一件宝物,这就给母后看看。”
长乐说着便摊开手心,那颗得来的琉璃珠便在她手心转动,长孙的目光顿时也被吸引了过来。
女人天生就喜欢美丽的事物,不管是哪个朝代,什么身份都避免不了。
长孙从女儿手中拿过珠子,放在手中观看,确实称得上稀世珍宝,片刻后无奈的叹道。
“确实好看,说吧,花了多少钱,一百贯以内母后就不骂你了。”
长乐抱住长孙的手臂,撒娇道。
“母后,这真的不是女儿买的,我今天去酒楼,刚刚到酒楼门口,就被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拦住了。
小姑娘夸我长的漂亮,还说我像她的娘亲,环儿训斥了对方,那小姑娘脾气还挺厉害,看着想打人。
我就哄了哄那小姑娘,那小姑娘兄妹两人在酒楼门口摆摊,说为了表达歉意,要送我一样东西当礼物。
本来小姑娘要送我一把刀的,结果我看到了这颗珠子,我看到时候这上面还有泥土呢!”
长孙翻了个好看的白眼。
“然后你就买下来了?”
长乐摇头。
“没,我想也不能白拿人家东西,就把手上的玉镯给了那小姑娘,换的。”
长孙伸出修长的手指,在笑嘻嘻的长乐眉心轻轻点了两下,嗔怪道。
“傻丫头,你那镯子放到外边,光是材料都要百贯,这琉璃珠子虽然漂亮,但是太小了,算起来你还是亏的。
你父皇是个大败家的,你也是个小败家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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