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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 第三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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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1章 第三个案子 (第2/3页)

啰,摸黑攻打黑风寨!

    黑风寨措不及防,被林冲杀了五百多人!

    元气大伤!

    焦立只好带着剩下的人逃到最顶层,那里的路,除了他们的人,没人知道怎么上去。

    林冲粮草用尽,这才退兵。

    此一役,林冲声名大噪,后来还顺利接下了守夜令。

    焦立气的火冒三丈:“狗娘养的!你自己当官,声名鹊起,得到天大的利益,却以让我利益受损为代价!”

    气的大病一场,床上躺了半年,时常呕血。

    但现在缺人,这可不行啊。

    山多的好处就是,可以随便拉队伍,所以他只要使劲招人就行了。

    可是干他们这行,培养人才,比朝廷培养官员还难。

    好的统帅之才你就别想了,就连小兵都很难招。

    于是只能硬抢,买奴隶。

    只能用这种笨法子。

    很不幸,今天这个案子的苦主曲明,就被养父母卖给了黑风寨。

    黑风寨人多了,继续作恶。

    再也引次巨大民愤。

    吕氏皇朝拿他们没辙。

    现在是史氏做主。

    守夜人的第四尊者武松,起兵五千攻山。

    狄公还借给他一千火枪兵。

    这次他们把焦立活捉,押到京师凌迟处死。

    押解途中,无数百姓朝他扔烂菜帮子和臭鸡蛋。

    老百姓围着尸体跳舞,简直要高兴疯了!

    武松的人把黑风寨建立了一百多年的老巢,一把火烧干净了。

    暗道也用大炮给他炸平了。

    所有的喽啰兵,反抗的,当场格杀。

    投降的,一律暂时免死。

    一一审判,罪行特别重的,斩首。

    被动受胁迫,不想干坏事,且罪行极轻的,武松上书皇帝,请求赦令。

    史斌为了贯彻慎杀原则,全部赦免。

    这帮人千恩万谢而去。

    但是,既然是犯过罪的人,那必须打入贱藉。

    对此,没人敢说什么。

    能活命,他们就知足了。

    但曲明不知足!

    他觉得自己太冤枉!

    “丞相大人!小民从来不想做坏事,小民无论穷到什么地步,饿到什么地步,从来没偷过别人的东西!冬天冷的险些冻掉脚趾,别人的棉鞋就在外面窗台上放着,小民也没去偷!小民不应该入贱藉,小民冤枉!”

    他痛哭的抹着眼泪说:“要不是因为生父母把我卖给人贩子,我也不会辗转被养父母卖给黑风寨!我从来不想干坏事,却受黑风寨这帮畜生连累,成了贱藉!小民已经够苦的了,却又成了贱藉,小民不甘心!”

    陈枫叹道:“既有黑风寨盗匪的身份,打入贱藉是免不了的。”

    曲明痛哭道:“那么小民要状告人贩子,状告生父母,还要状告养父母!小民知道他们在哪!求大人抓他们,重罚他们!”

    陈枫陷入了沉思。

    又得让大理寺主审官发挥自由裁量权了。

    因为《大离律》旨在帮助被动被偷孩子的生父母。

    却唯独没规定如果亲生父母是畜生,主动卖孩子这种万分之一的极端情况应该怎么判决。

    现在无法可依了。

    法律不可能规定所有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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