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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吐蕃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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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四章 吐蕃出手 (第3/3页)

做这赔本的买卖,况且此战关系到西夏的生死存亡。

    李宗青也看出来了,虽然宋军没有动用骑兵,但是在步兵的对战当中,西夏这边一点便宜都没占到,反倒让龙风云的炎龙军占了便宜,这些步兵个个身手都不错,从体能上和奔跑攀爬上都不弱于他们的步跋子,并且装备精良,只有真正的宋军步兵战力低下,龙宋联军中死伤的步兵大多都是宋军的士兵,炎龙军的士兵伤亡极少。

    “果然最大的敌人还是那支炎龙军!”

    李宗青心中暗想,“也不知道这支队伍是怎么练出来的。”

    他怎么会知道。龙风云的炎龙军即便是最普通的士兵也都经历过系统的训练,而且伙食超好,个个身体素质超好,在加上龙风云科学的魔鬼训练,不说能以一当十,但是要做到一个对付其他军队的四五个士兵还是不成问题的。

    西夏士兵大多都是半民半兵,常备军只有几万,只有战时才会集结在一起形成军队,所以大部分士兵平时都是一些普通百姓。

    劳动和运动完全是两码事,龙风云对士兵们的训练是非常全面而科学的,十分有针对性,所以在单兵作战能力上要远超西夏这些杂牌军,再加上精良的装备,所以伤亡往往能控制在极低的数量。

    孙镜看得清楚,自己的宋军步兵要弱于西夏的步跋子,身手没有他们灵活,要不是仗着装备比对方精良一些,恐怕劣势会很明显,反观炎龙军的步兵个个身手矫健,一个对付数名敌军仍能不落下风,这差距一目了然,而且互相之间有配合,往往三五个人在一起,似乎是一个小阵法,攻守互助十分默契。

    孙镜心中不由十分羡慕龙风云,心中暗自决定有时间一定要向龙风云讨教一下炎龙军的练兵秘诀。

    没过多久,吐蕃出手了,加入了两军的战场。

    龙风云偷眼观望,这还是他第一次见识吐蕃的军队,在装束上的确和宋军有很大的不同,冲在前面的是一队重甲兵,全身上下被铠甲所防护,手中拿着的都是一些刀剑和长枪,但是副武器都配备了一种滕盾,一看就是用一种藤条制作而成的,而不是金属材质。

    铠甲的造型也有异于宋军和西夏军,头盔都是尖尖的,身上的重甲也比宋军和西夏军的要长,一直拖到脚踝之上。

    “这是?”

    龙风云在吐蕃大军当中竟然看到了一些貌似猛兽的动物,而且身上也披着铠甲,已经冲入了战场。

    龙风云仔细观察,发现这些貌似猛兽的动物竟然是一些獒犬,体型只比狮虎小一些,比普通的家犬要大上不少,而且还配备了特制的铠甲,由一些吐蕃士兵驱使着对宋军和炎龙军的士兵进行攻击。

    龙风云这才想起来,吐蕃人生活在西藏,青藏高原一带,所以那里有很多的藏獒,这些吐蕃人是把藏獒也运用到了军队里面,专门组成了一种獒军,对重骑兵来说威胁不大,但是对于步兵来说那杀伤力就很明显了。

    獒犬本来就比人要灵活,又有尖牙利齿,再加上有特制的铠甲,所以在攻击和防御上都超强,对于步兵来说简直就是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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