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生命火种 第三十四章 天狼团大本营 (第3/3页)
只有二十五岁样子的青年,面容俊秀,长得很漂亮,他正在不断地把玩着一支匕首,整个人的状态看上去好像很活泼。
精壮汉子问完,第一个开口搭话的正是这位“活泼”青年。
“大哥,他们会不会偷懒、贪杯留宿在天峻城了?大胡子那队做事素来拖拉,我估计我们明天出发之前,指定回得来。”
左手位置的刀疤壮汉冷哼一声:“哼,你想得未免也太简单了点,在三路小分队离开之前,大哥特意嘱咐,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要在天黑前赶回来,现在另外两队都‘收租’回来,只有他们那队出了问题,至今都没有消息,他们遇到什么事情了,还用猜吗?”
坐在头首位子上的精壮汉子喃喃接道:“他们恐怕是陷在天峻城,被人家包了饺子。”
“活泼”美青年眼神一亮:“能把大胡子整队包圆的,天峻城里那几个臭鱼烂虾肯定做不到,这么说西边出新茬子了?”
刀疤壮汉伸展了一下手臂,握紧拳头,胳膊上的青筋如条条蜈蚣凸显在上面,冷冷说道:“怕不是一伙硬茬子在冒头,有段时间没有活动筋骨了,这回正好可以热热手,我看他们有点不知天高地厚,惹上天狼团的人,他们的命算是到头了!”
活泼俊秀美青年将手中的匕首扎在桌案上,冷笑道:“呵,恶狼你少来这套,这回到我了,要去也是我去,我做事多有效率,到那儿保准让他们死无全尸。”
精壮汉子拍了拍桌面,他那张好像经历过无数沧桑的脸庞上寒霜遍布,三十五岁的他比这里任何一个人的年龄都要大,但让他坐上头把交椅的不是他的年龄,而是他那不怒自威的气势、身经百战的资历以及无所不能的自身底蕴。
“行了,你们两个不用争,谁也去不了,让孤狼明天带队人过去,速战速决,我们没时间和那伙无名小卒玩过家家,现在整个队伍必须把重心放在东边。”
“按计划,恶狼、凶狼还有我明天带大部分人先去海晏,野狼已经提前去探路了,我们这次必须抢在别人前面夺下湟源县,那儿的重要性刚刚我也和你们讲了,东部形势严峻,所有人都给我打起精神来。”
“孤狼,明天你去西边看看什么情况啊,还惹到咱们头上来了,一个不留全给我宰了,记得将那几把大枪带回来。”精壮汉子对坐在角落里的那个人说道。
那人抬起头,是一张消瘦的脸庞,左右两颊带有明显的风霜皱痕,下巴上带些胡须,年龄不大,看上去不到三十,身体紧绷着,给人一种冷峻感。
他话不多,只回了精壮汉子一个“好”字,说着便起身拎过旁边的细长包裹,将其斜背在身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帐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