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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 汉纪二十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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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十 汉纪二十二(3) (第2/3页)

后,首先要遵从法律,假使皇太后在当时不得其志不依常理,而皇后今被亲幸,又怎么能够逾越皇太后的成法呢?皇后应该刻心秉德,以谦约为先,垂法后宫,使后宫有法可遵,有例可循。

    给事中平陵平当上言,太上皇是汉朝的始祖,废其寝庙园不合理。皇上也因为无继嗣,遂纳平当之言。秋九月,复太上皇寝庙园。下诏说:如今大辟之刑,千有余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常文之外,又有其他定罪之法,日以恣多,有时明习法律的人都不知所由,用来晓瑜众庶,不也是太难了吗?设罗网以处万民,使无所逃遁,岂不是太悲哀了。希望能够议定律令,减除死刑及可以废除约省的条列例。使元元之民明了易知。条奏,但当时的有司不能广宣上意,只是选取微细,草草的举奏数事,敷衍塞责而已。

    匈奴单于遣右皋林王伊邪莫演等奉献,朝正月。

    二年春。伊邪莫演罢归。自言欲降。若不接受我,我就自杀。终不敢回归。

    使者上报朝廷。事下公卿议定。议者或言应该如故事受其降,光禄大夫谷永,议郎杜钦,以为自汉兴以来,匈奴数为边害,故设金爵之赏,以待降者。今单于屈体称臣,列为北藩,遣使朝贺,无有二心,汉家接待他,应该异于往时。今既享单于聘贡之质,而更受其逋逃之臣,是贪一夫之得,而失一国之心,拥有罪之臣,而绝慕义之君。假如是因为单于初立,欲委身中国,但未知利害,特使伊邪莫演诈降,以卜吉凶。则受之亏德沮善,令单于自我疏远。不和边吏亲近。或者设为反间,欲因此与我生隙,受之正好成全了他的策略。使他得以以曲而责直,这可是关乎边境安危的根本,师旅动静的起因。不可不详加斟酌。不如勿受,以表明大汉之信义可昭日月。抑制诈谖之谋,感怀附亲之心。如此为便。

    对奏,天子从其议。遣中郎将王舜前去询问欲降的原因,伊邪莫演说:我精神病狂,只是妄言罢了。于是遣归匈奴。归匈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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