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8章 新的任命(求用爱发电,感谢读者大大们) (第3/3页)
机关是“军委总参谋部”。
陈朝阳的心猛地一沉,疑惑地接过。
志司关于“装甲兵作战总指挥”的任命电文才刚到不久,热度还没散,怎么北平又直接发来一份等级更高的电令?
难道情况又有变数?
他迅速拆开密封袋,抽出电文。
目光扫过文件,瞳孔骤然收缩,整个人再次愣在原地。
电文的内容清晰、明确:
“总参谋部 命令(作调字第19501224号)
致:志愿军第九兵团司令部并转陈朝阳同志
一、据悉你部近期发生之陈朝阳同志遇袭事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
经最高决策会议研究,鉴于朝鲜前线作战环境极端复杂,敌特活动猖獗,且针对我高级指挥员及特殊技术人才之暗杀、
破坏风险持续加剧,为确保陈朝阳同志之绝对安全,使其宝贵之军事理论与技术专长得以不受干扰地服务于我军长远现代化建设,现决定:
否决志司先前关于调任陈朝阳同志为志愿军装甲兵作战总指挥之提议。
该提议未能从根本上规避其人身安全所面临之现实及潜在威胁。
二、令陈朝阳同志:
1. 接令后,立即中止在朝之一切工作任务,妥善办理交接手续;
2. 由第九兵团司令部负责,派遣可靠人员及警卫,以最快速度、最安全方式,护送其返回国内;
3. 返回后,即刻赴汉东省军事学院报到。
三、新任命陈朝阳同志为汉东军事学院教务部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兼装甲兵战术系主任,暂定正军级待遇。
其主要职责: 负责全院军事教学计划之统筹与实施;
主持装甲兵战术理论之研究、教材编纂与教学工作;
为我军培养、输送精通现代装甲作战之高级指挥与参谋人才。
四、此令乃基于全局考量与对优秀人才之高度保护而作出,一经下达,即为最终决定,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延误,毋需再议。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