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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3章 纠偏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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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73章 纠偏工作组 (第3/3页)

查,建立《昌平县革命烈士及失踪军人名册》、《昌平县烈属军属情况登记册》。必须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一证明:对已确认牺牲的烈士,由民政、武装部门联合,依据今部队牺牲通知、战友证明,或调查核实材料等,

    以最快速度、最庄重的方式,将《革命烈士光荣证》送到烈属手中。

    一笔钱:财政专项保障,按最新标准,一次性补发历年积欠的烈士抚恤金!

    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烈属军属,建立长期生活补助机制(如定期发放粮、油、布等实物或现金)。

    一份心: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下乡,为烈属军属,特别是年老体弱、精神受创者提供免费体检和必要的医疗服务。

    妇联、青年团组织志愿者,定期上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还有一座碑:筹划在县城或中心乡镇建立“昌平县革命烈士纪念碑”,将全县烈士英名镌刻其上,供后人瞻仰。

    清明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公祭活动。在各村显著位置设立“光荣榜”或“英烈墙”,让英雄的名字和事迹在家乡传颂。

    “同志们,这项工作,关乎民心向背,关乎我们对流血牺牲的战友是否问心无愧!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推诿、拖延、克扣!

    抚恤金要一分不少、及时足额地送到烈属手里!要让每一位烈士的英灵安息,让每一位烈属感受到温暖和力量!”

    “听明白没有!”陈朝阳提高音量。

    “保证完成任务!”众人齐声回应!

    陈朝阳环视全场,手指轻轻敲了敲桌面,声音沉稳而严肃:“好,下一个议题,也是我们今天要议的最后一个,但可能是最需要慎重把握、最考验我们政策水平和原则的议题。”

    话音未落,众人目光便齐刷刷的落在了,陈朝阳身上。

    “那就是‘关于原蒋敌伪军队中,于抗战时期确因参与抗日行动而牺牲的人员,是否追认为革命烈士,其家人是否应享受烈士抚恤待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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