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成名与新作 (第2/3页)
十先令?当时已经是一个给新人的天价了,但现在看来,以这篇小说给《伦敦快讯》带来的收益,哪怕三十英镑都不为过。
不过下一刻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最后一片叶子》这篇小说已经是过去式了。如今的关键是,得把米歇尔稳住,让他稳定的给《伦敦快讯》供稿......
……
与此同时,在公寓那阴暗潮湿的阁楼中,米歇尔正在奋笔疾书
米歇尔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伦敦社交圈和文学圈里的新话题,他一只手稳住摇摇晃晃的桌子,另一只手快速地在纸张上书写。
房间里,廉价墨水和腐烂木头的气味混杂出了一股莫名的味道。
这个星期他几乎没有出门,除了去楼下买几个黑面包充饥,剩下的时间全都消耗在了这叠稿纸上。
原因有两点:一是为了节约开销,毕竟他现在只剩下五先令了,而一个黑面包售价往往在一两个便士之间;二则是尽快把《血字的研究》写出来,获取新的稿费。
虽然是他第一次写长篇小说,但米歇尔却写得异常得心应手。穿越后莫名增强的记忆力和学习能力,再加上前世无数的阅读积累,他几乎不需要太多构思,那些精妙的推理和剧情就自然而然地流淌到了笔尖下。
那个戴着猎鹿帽、叼着烟斗、性格古怪却又智商超群的侦探,正一点点在纸上活过来,穿过伦敦浓重的雾气向这个时代走来。
终于,随着最后一个句号落下,米歇尔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揉了揉酸痛的手腕,感觉全身的骨头都快散架了。但看着面前厚厚的一叠手稿,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涌上了心头。
虽然《最后一片叶子》堪称惊艳,但这才是真正的王炸。他有自信,在经过他修改后,节奏更加紧凑精彩的《血字的研究》必然能够绽放出比原时空更耀眼的光芒。
米歇尔把手稿小心翼翼地装进一个牛皮纸袋里,又对着镜子简单整理了下穿着,便走出了房门。
是时候去见那位迈克尔主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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舰队街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
迈克尔特意选了个靠窗的位置早早等着,点了一壶平时他自己都舍不得喝的锡兰红茶。他不停地看着怀表,看着咖啡馆的门口,显得有些坐立不安。
当米歇尔推门而入时,迈克尔几乎立刻就站了起来,脸上挂着热情的笑容,主动迎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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